鋑联控股(00459) - 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要約人或本公司證券的邀請或要約,並非在任何 司法權區徵求任何投票或批准,亦不得在與適用法律相抵觸的情況下於任何司法權區出售、發 行或轉讓本公司或要約人證券。 若構成違反任何司法權區的相關法律或法規,則本公告所載全部或部分資料不得於、向或從該 司法權區發佈、刊發或分發。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委任獨立財務顧問 茲提述鋑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與 Wealth Builder Holdings Limited(「要約 人」)聯合刊登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之公告(「聯合公告」),內容有關 (其中包括)要約人根據公司法第 86 條以計劃安排方式將本公司私有化之建議。除另 有指明外,聯合公告所定義之詞彙在本公告中具有相同涵義。 根據收購守則規則 2.1,董事會宣佈新百利融資有限公司(「新百利」),一間根據證 券及期貨條例可從事第 1 類(證券交易)及第 6 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受規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