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雪食品(605567) -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春雪食品春雪食品(SH:605567)2025-12-17 0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5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已发行股份20,000万股[7][13] -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1元[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3]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质询或罢免独立董事[31]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3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8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6]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0]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等工作经验[91]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3]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且均为独立董事[9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9] 财务与分红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6个月内披露中报等[109]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0] - 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114] 合并分立与清算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经董事会决议[12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28][129]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报告报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