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固利(301487) -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盟固利盟固利(SZ:301487)2025-12-17 08:31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形之一,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信息[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之一,董事会审议后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9] 财务资助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披露信息[10]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3种情形之一,财务资助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委托理财与股权交易 - 公司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相关审议和披露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1] - 公司购买或出售股权按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财务指标,适用相关规定[10] 重大交易披露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规定标准,应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13] -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提交股东会且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3] 其他交易规定 -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相关规定[14] - 公司进行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交易,按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14] - 公司进行证券等投资事项应制定决策程序等并确定投资规模,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16] - 公司发生部分交易由总裁批准,应制作说明资料并报董事会知晓[17] 特殊情况处理 -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决策权限依据相关办法执行[18]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交易等可免按规定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16]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执行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18] - 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1] - 制度修订需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生效[2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 交易公告 - 公司交易公告应含符合要求的审计或评估报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