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普瑞(09989) - 章程
2025-12-17 04:02

公司上市与股份结构 - 2010年4月2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4,010万股A股,5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6] - 2020年4月1日批准发行220,094,500股H股,7月8日在港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67,296,204元[8] - 已发行股份1,467,296,204股均为普通股,其中A股1,247,201,704股占约85%,H股220,094,500股占约15%[19]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项担保及资产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成员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11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需提前14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22]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66]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