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0038) - 整体协调人公告-委任

公告相关 - 公告应联交所和证监会要求刊发给香港公众提供信息[3] - 公告不构成发售证券招股说明书,无诱导认购意图[6] - 公告按公司指令作出,董事会担责[6] - 公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2.01C条发布[9] 公司安排 - 注册招股说明书前不在香港向公众发售或邀请[4] - 证券不在美国公开发售[5] - 委任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为整体协调人[10] 人员信息 - 申请中提及的公司董事及候任董事包括钟波、肖适等[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