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达药业(300558)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2025年12月)
贝达药业贝达药业(SZ:300558)2025-12-15 12:47

公司上市与股份 - 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4100万股[7] - 公司变更设立时股份总数为1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5] 股东持股 - 宁波凯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22.2400%[15] - 浙江济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9600%[15]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特里西创投资合伙企业持股10.7000%[15] - 贝达医药公司持股7.9569%[15] - 浙江贝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7.5000%[15] - YINXIANG WANG持股6.5071%[15] - 杭州贝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5.9000%[15] - LAV Equity (Hong kong) Co., Limited持股6.0000%[16] 股份交易与转让 - 公司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的注销或转让时间规定[2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及离职后股份转让限制[25]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6]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3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交易、担保等事项的标准[43][44][45] - 股东会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通过条件[66]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90]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0] -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90][9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1]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23]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0][12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36] - 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生效[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