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天然气(002267)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陕天然气陕天然气(SZ:002267)2025-12-15 12:47

董事会组成 - 修订后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2] - 修订后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审计委员会、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7][8]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8][10]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发书面通知,紧急时可口头通知但需说明[8] 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事项,超30%以上须提请股东会审议[3] - 审议批准的重大交易标准涉及资产总额等达最近一期相关数据10%以上且有对应绝对金额要求[3][4] - 董事会审议担保等多项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 - 审议批准自主变更的会计政策[4] - 审议批准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达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的计提资产[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5] 表决规则 - 董事会通过议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同意[18]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议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议案[21]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议案问题时,会议应暂缓表决[22] 其他规定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7]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委托书要载明多项内容[13]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电子通信等方式召开[14] - 会议主持人应制止董事重复发言、超范围发言等情况[15] - 董事会不得就未在会议通知中的议案表决,除非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15] - 董事审议授权议案要判断范围、合理性和风险并持续监督[16] - 工作人员收集表决票交董事会秘书在独立董事监督下统计[17] - 现场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统计结果,其他情况在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17]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5] - 董事会决议涉及特定事项,公司应披露决议和重大事项公告[26] - 董事会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通知、召开信息、表决结果等内容[13] - 董事会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证明异议可免责[27]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