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纳千成(300291)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 时,董事会应尽快补足新的委员人数。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最低人数 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及以上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