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300664)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鹏鹞环保鹏鹞环保(SZ:300664)2025-12-15 11:47

信息披露时间 - 首次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至少于发行日前三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8] - 非首次公开发行应至少于发行日前两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8] - 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应至少于发行日前一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8]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报告[11]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2]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12] 需披露事项 - 公司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3]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或放弃超上年末净资产10%债权财产需披露[13] - 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3] - 公司1/3以上董事等人员变动需披露[12] 信息披露原则与要求 - 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准确等原则[3] - 公司在公司网站等发布信息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5] 特殊情况披露 - 重大事项需在情形出现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14] - 变更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需在披露定期报告时披露变更内容,修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15] - 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需在变更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情况及接任人员[16]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需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披露[16] - 涉及经审计财务信息差错更正,需在更正公告披露后30个工作日内披露专项鉴证报告及更正信息[16] - 债务融资工具付息或兑付需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披露安排情况[16] -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公司当日披露,存续期管理机构次1个工作日披露[17] - 破产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知道情形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破产进展[18] 信息披露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全体董事、高管等,控股股东等亦需承担义务[24] - 董事会和董事应配合信息披露工作并提供便利[25]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经相关部门提供材料、汇编草案,董事长审批、董事会审议,提交主承销商审核后对外披露[30] - 临时报告经责任人报管理部门,组织草拟,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核、董事长审批后披露,必要时经董事会审议[32] 信息管理与保密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与投资者等信息沟通及现场参观安排[34] - 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负责人,应指定联络人,子公司提供信息需履行审批手续[37]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应加强公文传阅和内部宣传管理防信息泄露[39] - 公司对未公开信息采取保密措施,严控知情人范围,知情人需登记并保密[39] - 公司外部沟通等时应防未公开信息泄露,必要时签保密协议[39] 责任追究与制度管理 - 出现违规等情况,公司将追查责任,可采取处罚和赔偿要求[4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后实施[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