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科技(300088) -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长信科技长信科技(SZ:300088)2025-12-15 11:02

委员会组成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至7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6]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至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21]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 - 7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37] -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54] 委员产生 - 战略、提名、审计、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6][21][37][54] 主任委员 -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经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21] 任期规定 - 战略和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21] 会议相关 - 战略、提名、审计、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29][46][61] - 审计委员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每季度1次[46] 资料保存 - 战略、审计、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及资料需保存至少10年[20][47][62] 补选要求 - 独立董事辞职致委员低于规定人数,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期间应履职至新任产生[7][21][37][54] 薪酬政策 -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考核[52][56]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56] - 公司经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56] 细则执行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1][49][65] - 细则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修改后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3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