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5,835,535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65,835,535股,均为普通股[14] 股权结构 - 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571万股,持股比例74.28%[13] - 沈振芳持股475万股,持股比例6.3333%[13] - 淮南巨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25万股,持股比例3%[13] - 鲁志英、娄张钿各持股150万股,持股比例均为2%[13] - 阮秀良持股153.6875万股,持股比例2.0492%[13] - 绍兴皋埠热电有限公司、何其坤各持股112.5万股,持股比例均为1.5%[13][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需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2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起诉违规董事、高管[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子公司相关损失问题请求诉讼或直接诉讼[28]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4]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4]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5]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提议后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3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书面提议[40]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发通知;未按时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40]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4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公告提案内容并提交审议[4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若出现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原因[45]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包括1名职工代表[70]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72] -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不少于会议召开前五天,紧急事项经全体董事同意不受此限[7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84]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4名董事组成,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均由3名董事组成[85]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 - 6名[89]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8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94]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94]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6] - 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9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9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9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98]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10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和解聘[106]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07]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0天通知[10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均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3][114][115] - 债权人接到合并、减资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3][115] - 公司减资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16]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9]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10日内公示[119]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9] - 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20] - 债权人接到清算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21]
振德医疗(603301) - 振德医疗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