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等条件之一[4] - 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近36个月内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4]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4]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独立董事不符合条件致人数不足,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4] - 履职不符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公司协助与保障 - 指定董事会办公室、秘书等协助履职[27] - 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通报运营情况[27]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27]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行使职权遇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9]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9] 独立董事津贴 - 公司给独立董事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9] 制度施行与修改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后施行,修改亦同[31] 专门委员会建议 - 提名委员会就提名或任免董事等事项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高管薪酬等事项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3] - 未设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并提建议[24]
衢州东峰(601515) - 衢州东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