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安诊断(30024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审计人员配置 - 审计部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7] 审计工作频率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1]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3]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7] 审计时间安排 - 实施审计前应提前7日通知被审计单位[16] - 审计终结审计小组应在20日内写出审计报告[16] - 被审计单位应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7日内递交书面意见[16]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有异议可在15天内提出[16] - 审计终结,审计部应在十五日内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建立审计档案[30]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28]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审工作重大问题,公司应追究责任、处理责任人并向深交所报告[33] - 被审计对象拒绝提供证明材料等行为,公司将给予处分或提交处理[33] - 审计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行为,公司将给予处分并追究责任[3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36]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