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安诊断(300244) - 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2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委员变动处理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未达人数前暂停职权[5] 会议通知规则 - 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书面等通知,紧急时可口头通知,快捷方式2日内无异议视为收到[11] 会议举行条件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决议通过条件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5] 委员职务撤销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4] 文件保存期限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9] 会议记录内容 - 应包含议程、委员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事项[20]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2] - 董事会可撤销利害关系委员参加表决的结果并要求重决[22]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会议记录及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情况[23] 委员权利 - 有权评估公司董事和高管上一年度工作[24] - 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公告文件等相关资料[25] - 可向董事和高管询问问题并获答复[24] 条例说明 - “以上”“内”包含本数[27]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