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8][9] 通知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7][8][9]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7][8] - 审计委员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9]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9]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9]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2]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8]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表决与决议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披露[25] - 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6] - 特定情况采取累积投票制[26]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27] - 审议提案时不得修改,否则视为新提案[27] - 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7] 其他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报告,独立董事应述职[24]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9] - 股东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应在结束当日公告[3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34]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公司应在作出回购决议次日公告[3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有问题决议[36] - 撤销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则消灭[36]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41]
迪安诊断(30024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