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世生物(688399)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硕世生物硕世生物(SH:688399)2025-12-15 10: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19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发1466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8387.1721万元[8] - 公司发起人共26名,绍兴闰康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5.4868%[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0]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 股东权益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违法或违反章程决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1] - 公司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类别股份的股东权利义务同等[31]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请求相关方诉讼或直接诉讼[34][35] 股东会相关 -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6]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5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7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115]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0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29][13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67] - 未来12个月内若无重大投资计划等事项,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9] - 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净利润之比低于30%,需详细披露相关事项[171] 其他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并披露,内部审计机构监督多事项且独立[179][181] - 公司聘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股东会决定聘任、解聘及审计费用[182][183][18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经董事会决议即可[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