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车检测(30057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专业会计独立董事[5] - 设主任委员1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7] 任期与补选 - 委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可连选连任[7] - 辞职致成员不足或缺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公司60日内补选[7] 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11] - 审阅财务报告提意见,审议情况向深交所报备[11][12] 内部审计 - 设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参与对负责人考核[8] - 督导内审至少半年检查一次[15] 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提议召开10日内召集[21] - 中报和年报公布前召开,会前5日通知委员[21] - 不迟于会前3日向独立董事提供资料[21] - 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过半数通过[21] - 委员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可撤销资格[23] - 会议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3] 细则生效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