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股份(603958)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哈森股份哈森股份(SH:603958)2025-12-14 09:30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苏州郎克斯 45%股权,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 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审 批事项已在《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详细披露,并对本次交易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核 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 止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法拥有标的资产,能实际控制标的公司生产 经营,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 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且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重大不 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相关规定。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特此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