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光电(300710)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 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它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 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并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 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则其委员资格自动失效。委员在任 期届满前可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