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光电(300710)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 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 研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或聘任标准和 程序,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四) 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 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 人的建议; (五) 在总经理聘期届满时, 向董事会提出新聘总经理候选人的建 议; (六) 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资格进行审查; (七) 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在必要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更换董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的意见或建议; (八)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 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 研究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 择程序和任职期限, 形成决议后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