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00091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但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除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60日内补选[13] - 连续两次未参会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部分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审计委员会规定 - 事项经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且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2] 独立董事其他规定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 公司保证知情权,可联名要求延期[25][26]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2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7]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十年[27] - 选举通知公告时向深交所报送相关材料[29]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1] - 中小股东指未达5%且不任董高股东[31] 制度生效与权限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1] - 解释权属董事会,修订权属股东会[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