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马国际(00221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飞马国际飞马国际(SZ:002210)2025-12-12 13:04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8]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8] 需及时披露的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11][14][17]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14][17][18] - 通过委托或信托等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配合披露[19] - 公司变更公司章程等信息[13] - 董事会审议通过境内外融资方案[13]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董事长签发后报送并披露[20]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并提交资料[21] 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5] 监督与管理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改正问题[28]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问题不改正则向证券交易所报告[29][30]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30] 内幕信息与保密 - 证券交易中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等未公开且影响股价的信息为内幕信息[33]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34]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34]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内部审计机构[38]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等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2]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相关活动[37]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