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马国际(0022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飞马国际飞马国际(SZ:002210)2025-12-12 13:04

飞马国际内控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任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以及是否存 在未履行承诺事项并提供解决方案,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董事会 等相关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任。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可决议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大会可决议解任 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可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自决议作出之日生效。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深圳市飞马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