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马国际(002210)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飞马国际飞马国际(SZ:002210)2025-12-12 13:0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近36个月内有违法违规记录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0] 补选规定 - 因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60日内完成补选[11]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特定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1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专门会议 - 不定期召开,原则提前3日通知,一致同意可不受限[21] - 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21] - 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21] - 决议经全体过半数通过[22] 公司保障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18] - 指定人员和部门协助履职[24] - 保障同等知情权,及时发通知和资料,保存资料10年[24]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其他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报告[25] - 聘请中介费用由公司承担[25] - 可为独立董事买责任保险[25]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5] - 细则自审议通过施行,原细则废止[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