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微(30067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 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 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