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微(30067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国科微国科微(SZ:300672)2025-12-12 13:04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是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 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负 责公司发展目标与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协助董事长处理董事会日常工作,履行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职责。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