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微(30067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 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 形式的投资活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等经济实体;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必须符合公司中长 期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投资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产业链相关业务,有 1 (二)收购、出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