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微(300672)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国科微国科微(SZ:300672)2025-12-12 13:04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一条 为适应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包括一名由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 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