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机电股份(0018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2 12:3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5] - 董事长应在接到临时会议提议后十日内召集主持[5] - 定期会议提前十四日发书面通知,临时提前八小时,紧急可口头[9]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不足三日顺延或获认可[11]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董事委托需书面,载相关内容,非关联不得委托关联等[14][16][1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1] - 除一致同意外,不得对未通知提案表决[20] 会议表决 - 董事会表决一人一票,举手方式进行[23]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4] - 不同决议矛盾以时间在后为准[25]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过半数通过[26]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27]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29] 后续事项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记录,有意见可书面说明[32]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人员保密[33]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通报[34]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