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00253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简称"《独立董事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简称"法律法规")及《天顺风 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