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000819)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岳阳兴长《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经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 | 修改前 修改后 | | | --- | --- | | 《股东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中所述"股东大会"均修订为"股东会","监 | | | 事会"均修订为"审计委员会","或"均修订为"或者",删除监事会、监事相 | | | 关规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前述修订因所涉及条目众多,若原规则中 | | | 的相关条款仅涉及前述修订,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 | | 此外,由于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 | | | 号),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 | | 新增 |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 | | 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 |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 第四条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 第五条 | | 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 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 |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