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柯利达柯利达(SH:603828)2025-12-12 12:03

投资者关系活动限制 - 季度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原则上不得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2] - 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不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2] 管理负责人与部门 -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2] - 证券事务部是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专职部门[12] 工作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传播媒介及相关政府机构等[14]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等[16] 沟通方式与职责 - 沟通方式包括寄送公告等多种方式[19] - 工作职责包括分析研究、沟通与联络等[29] 内部机制与发言规定 - 应建立良好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30] - 未经授权培训,其他人员不得在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30] 管理目的与信息披露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3] - 应按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一致性[32] - 证券事务部可按程序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32] 披露流程与问题处理 - 法定信息披露需多部门协作审定[33] - 非法定信息披露由相关部门编写审核审定[34] - 日常接待遵循统一口径,新问题统一后披露[34] - 临时性高度敏感问题经审议后统一披露[34] 委托与制度生效 - 可委托投资者关系顾问处理相关事务[3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