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柯利达(603828) - 柯利达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依照《公司 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公司年度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八)修改公司章程; (九)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的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其关联方达成的单项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就同一关联方 或同一标的累计交易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5%以上的关联交 易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四)审议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