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年报需审计,半年报特定情形需审计,季报一般无须审计[11][12] - 年报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报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一季报不得早于上年年报[12] 业绩相关披露 - 净利润或营收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应在年报披露下滑或亏损原因及改善措施[13]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5] 信息披露原则与要求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预测性信息应合理、谨慎、客观并披露风险因素[3] - 董事、高管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3] - 内幕信息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公开、泄露或内幕交易[5] - 自愿性信息披露应遵守公平原则,避免选择性披露[8]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临时报告[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8]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6]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2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28]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28] 其他事项审议与披露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财务资助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需及时披露[38]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披露原项目、新项目情况等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2][34] 异常情况披露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需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严重异常波动需披露核查公告[36]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每季度对信息披露工作检查一次[4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对信息披露情况检查一次,发现重大缺陷督促董事会改正,不改正则报告深交所[48] 资料保存与保密 - 董事、高管签署文件等资料由董事会秘书处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3] - 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处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3][54] - 与信息知情人员签署保密协议,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56] 投资者关系与违规处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投资者现场参观需预约[57]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应受相应处分,义务人违规应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61]
福石控股(30007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