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石控股(30007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福石控股福石控股(SZ:300071)2025-12-12 11:48

董事任职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5] - 职工超300人时董事会应有1名职工代表[5] - 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书面提出[5] 董事履职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9] - 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7] - 公司两个月内完成董事补选[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0]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 - 专门委员会成员为单数,不少于三名[10]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可决定一年内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重大资产买卖事项[13] 会议召集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4]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15]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15]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2天发书面通知[16]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出席会议[17]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19] - 提案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5]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1]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38] 会议记录与公布 - 会议记录包含多项内容[39] - 董事会秘书安排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40]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不签字且无说明视为同意[42] - 董事会秘书组织决议公布,公布前需保密[42] - 决议涉及特定事项公司应及时披露[43] - 决议公告包括会议通知等内容[22]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10年[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