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药业(30002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管理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6] - 公司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沟通渠道建设 - 公司设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保证畅通[8] - 公司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开展活动[8] 现场沟通与信息披露 - 公司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座谈并避免其获取内幕信息[11] - 公司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股东会与说明会 - 公司考虑股东会时间、地点和方式并提供网络投票[9] - 公司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股东权利支持 - 公司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11] 信息保密 -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事件信息等八类情形[15] 人员要求与培训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需具备四方面素质和技能[17] - 公司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并参加相关培训[17] 档案保存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8] 互动易平台管理 - 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指派专人处理信息[19]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提问应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公平[21]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管理[22] - 公司董事会秘书需对互动易平台信息进行审核[22] 制度管理 -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6]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