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药业(300026) - 公司章程
红日药业红日药业(SZ:300026)2025-12-12 11: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9年10月3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向公众发行1259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300415.4837万元[8] - 2000年9月17日公司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15] 股本结构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00415.4837万股,均为普通股[17] - 2000年天津大通投资集团认购2178万股,占比60%[15] - 2000年姚小青认购544.5万股,占比15%[1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反向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2] 公司治理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81][88]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9]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08] - 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9]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0][111] 其他规定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纪委相同[71] - 公司设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多个职位[103][10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