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药业(30002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委员会修订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于2025年12月修订[1] 成员构成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4] 会议规则 - 不定期会议,定期会前七日、临时会前三日通知委员[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8]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0]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1] 生效时间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