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蓝讯(68833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担保条件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需持有其50%以上股份[2] - 对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的被担保人不得担保[9] 审议情形 - 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须股东会审议[12]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须股东会审议[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2]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须股东会审议[12] - 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须股东会审议[12]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担保管理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担保日常管理工作[18] - 董事会秘书收到资料后进行合规性复核并组织审批程序[22] 反担保与责任 - 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须与担保数额对应[19] - 若被担保方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财务应报告[20]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特定条件下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1] - 同一债务多保证人且按份额担责,公司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的责任[21]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分配预先追偿[21] 信息披露与追责 - 已披露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偿债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3] - 未经授权擅自签订担保合同,公司可追偿责任人[25] 制度施行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