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600252) -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中恒集团中恒集团(SH:600252)2025-12-12 11:33

公司基本信息 - 2000年10月27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4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184,163,070元[7]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对医药、能源等领域投资与管理等[12] 公司治理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7] - 党委设党委书记1名,可设党委副书记1 - 2名,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1人担任[13] - 公司重大问题须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决定[13]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184,163,070股,均为普通股[21]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7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人[9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0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2] - 公司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所占比例一般不低于20%,每年至少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二者中较小数额的10%进行现金分红,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7]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100] 其他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2]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47]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