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002712) -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思美传媒思美传媒(SZ:002712)2025-12-12 11:18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6][7] 关联交易定价与审议 - 长期关联交易协议原材料成本波动超 10%或市场价格变化超 15%需重新协商定价并履行审议程序[1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 30 万元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 3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 0.5%交易按上述程序审议[12] - 与关联自然人单次 30 万元以下经常性业务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判断实施[12] - 与关联法人单次 300 万元以下、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下经常性业务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判断实施[12]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3] 会议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股东会关联事项决议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审议通过[17]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 30 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及时披露[22] - 与关联法人发生 300 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关联交易及时披露[23]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 30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 5%关联交易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23] 监督检查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半年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20] 违规处理 - 违背规定董事及股东未回避,关联交易决议无效,已履行有关人员对公司损失负责[24] - 职能部门相关错误根据损害情况给予处分直至解除合同并承担经济损失[27] - 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错误按上述处理[27] - 外部董事相关错误造成实质损害免职解聘并承担经济损失[27] 制度说明 - 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