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媒控股(000607) -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华媒控股华媒控股(SZ:000607)2025-12-12 11: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8月发行4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17,698,410元[10] - 公司发起时总股本15,278万股,已全部足额认购[2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17,698,410股,均为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1] - 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29]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提起诉讼[38]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份股东权利义务相同[33]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享有相关权益[3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5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6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0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0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8] 管理层相关规定 -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4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29][130] - 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32] - 副经理由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协助经理工作[134][139]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136] 财务与报告相关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4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46] - 公司每年度至少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均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60][161] 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经董事会决议即可[16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均需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171][172][17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组自成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178][180] -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经营活动[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