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6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55661.1391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5661.1391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25]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审计委员会等起诉违规人员[28] 交易审议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36][38][39][4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79][81]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1][4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9] 人员任职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6年[7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1] - 多种情形人员不能担任公司董事[70]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9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9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5] - 年度股东会审议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需股东会决议[123] -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5][126][128][13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0]
光韵达(300227) - 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