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韵达(3002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光韵达光韵达(SZ:300227)2025-12-12 11:18

股份锁定与转让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和高管新增股份100%自动锁定[5] - 上市已满一年,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75%自动锁定[5] - 董事、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6]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6][13]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13] 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份[7]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份[7] - 董事、高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14] 增持规则 - 持股30%-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增持不超2%[9] - 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进展公告[10] - 特定情形增持达2%需通知公司并披露结果及核查意见[10] - 集中竞价累计增持达2%需披露进展公告[11] 减持规则 - 董事、高管计划减持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4]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双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15] 违规收益处理 -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17]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17] 信息管理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达规定按《办法》报告披露[18] - 董事会秘书管理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检查买卖披露[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