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韵达(3002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变动 - 公司自收到董事和高管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董事辞职公司需60日内完成补选[4] 离职手续 - 董事、高管正式离职5日内需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7]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9] - 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9] 异议复核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可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2]
人员变动 - 公司自收到董事和高管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董事辞职公司需60日内完成补选[4] 离职手续 - 董事、高管正式离职5日内需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7]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9] - 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9] 异议复核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可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