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韵达(300227) - 子公司管理制度
股权与控制 - 母公司持有子公司超50%股权或能控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可实际控制子公司[2] 会议与报告 - 子公司每年至少开一次股东会和董事会[6] - 子公司在特定时间向母公司提交财务报表、经营情况总结、达产达效报告等[15] - 子公司在股东会、董事会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交会议决议[14] 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管理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提高资金效益[8] - 子公司日常核算和管理遵循母公司财务制度[8] - 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监督[11] 信息披露 - 子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提供第一责任人[14] - 子公司及时向母公司提供重大信息[15] -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适用于子公司[18] 重大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属重大事项[17] - 重大事项包括亏损、违约、业务停顿等情况[17][1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控股子公司[2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经审议通过生效[20] 交易事项 - 交易事项包括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7] - 与母公司关联人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原材料等[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