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汽模(00251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天汽模天汽模(SZ:002510)2025-12-12 11:03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3]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2]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11]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 资料保存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5] - 检查内容包括财务审计法规政策执行等四方面[15] 违规处理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董事会可通报批评[15] - 股东会决议解聘,违约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15] - 情节严重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15] - 会计师事务所有严重行为,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其审计[15][16] 制度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制度与法律等冲突时按其规定执行并修订[1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批准后生效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