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600601) - 方正科技公司章程(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方正科技方正科技(SH:600601)2025-12-12 11: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85年1月14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73,742,887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273,742,887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6]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5] - 董事等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5] - 董事等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25]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等职权[42]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99]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126]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7] 交易与决策规则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4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三十万元需决策[10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171] 利润分配与财务报告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6] - 单一年度现金分红分配利润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54]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54] 其他规定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40]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90]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