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卓航科(688237) - 超卓航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1] - 拟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等[3] 激励计划流程安排 - 激励对象名单将公示不少于10天[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3] 激励计划合规情况 - 激励计划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需股东会审议通过[3] 其他情况 - 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4] - 实施激励计划有助于完善治理,提升竞争力,不损害股东利益[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本激励计划[4] - 核查意见发布于2025年12月13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