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信息(002232) - 启明信息《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启明信息启明信息(SZ:002232)2025-12-12 10: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4月7日核准发行3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9日在深交所上市[6] - 2010年以3月11日为股权登记日按每10股配1.5股比例配售股份,有效认购37580325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于3月29日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8548455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408548455股,均为普通股[19][20] - 公司发起人包括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等,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认购6453万股,长春净月潭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991万股等[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2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与其他公司合并等情形应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2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5]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否则股东有权诉讼[2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有问题,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董事等违规致损情况有权请求诉讼[3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8] - 股东会、董事会未召开会议等情况决议不成立[35]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股东权益[4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应维持公司稳定[42]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3] 担保与会议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6]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7] 股东会与董事会运作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3]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6]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70]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71] 公司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非独立董事六名(含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一名)[89]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9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五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95]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不晚于会议召开前24小时,通知方式多样[9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6]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98] 专业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1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4] - 战略与科技创新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1名,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118] -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1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3名,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18] 高级管理人员与党组织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经理连聘可以连任[124] - 总经理可批准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在5%以下的投资项目[126]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若干,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23]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纪委任期与党委相同[134] - 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为五至九人,设党委书记一人,党委副书记一人或两人[134] 财务与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139]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141] - 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1股[144] 利润分配与重大事项 - 满足条件时,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7]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满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当期期末资产负债率超70%等条件[15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69][171]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0天通知[163]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七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67] -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164][167] - 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出方式进行[165]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渠道[16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7] - 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可修改章程或使公司存续[177]